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
“
十二五
”
期间实施
“
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
”
的意见》(沪教委高〔2012〕25号)精神,为进一步推动本市高校创新人才培养,我校决定实施2012年度“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申报条件:
1
、
在校大一至大三本科生;
2
、
主题积极向上、创作导向正确,艺术构思较为成熟。作者(或创作团队)具有相当的创作实力或潜能,具有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。
二、
申报项目类别:
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、创业实践项目三类,内容可以包括话剧、戏曲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设计、影像、艺术教育等门类的演出、创作。
三、
申报原则:
1
、兴趣驱动。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。
2
、自主实践。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并提出实验或科研项目,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。
3
、重在过程。注重创新性实验和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,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
的收获。
四、
申报要求
1
、
每个项目组学生数不超过5人,鼓励跨年级、跨院系、跨专业学生申报。跨院系的项目由第一承担人所在院系管理。自行联系导师,导师原则上应是我校在职教师,具有讲师以上职称。
2
、
学生在项目实施中要发挥主体作用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选题设计,自主组织实施,独立撰写总结报告,保证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。
3
、
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,不允许交叉申报。
五、
资助流程(时间节点)
1
、申报流程:
(1)学生自愿申报,填写《立项申请表》并提交院系(9月24日
—
10
月8日
);
(2)院系遴选、初审项目名单并提交教务处(10月8日
—
10
月12日
);
(3)教务处组织专家团评审,确定上报的资助项目(10月15日
—
10
月19日
);
(4)教务处公示项目名单(10月22日
—
10
月24日
);
(5)项目名单报送上海市教委高教处(10月31日);
(6)上海市教委终审后下达正式文件,学校正式立项并拨付前期启动经费。
2
、中期评审:项目必须按照计划时间完成创作工作,专家团将于创作期间进行中期审查。根据创作特点和中期审查结果,分批次划拨资助经费。
3
、结项展示: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和作品完成情况进行结项,并将创作成果统一展示。
4
、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。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8000-10000元,最高为10000元。
●
《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》网上下载:
//www.matomeny.com/
学校官方网站-〉“人才培养” -〉“本科生”(教务处网站) -〉学生服务(下载中心);
●
教务处于10月22日
—
10
月24日
期间公示项目名单,张贴在教务处旁报栏内;
●咨询电话 华山路校区 62486281 、莲花路校区:64802727。
上海戏剧学院教务处 2012年9月20日
